含税金额和不含税金额是什么意思
含税金额:是指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等,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1.在会计核算中,应区分含税与不含税的会计科目。
2.在会计核算中,应区分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不含税收入。
3.在会计核算中,应分别核算不含税收入和含税收入;对不含税收入应当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含税收入应当在本期相关的流转额中直接扣除。
1.含税销售收入是指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计入销售额内,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
2.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是,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这些收费包括:①价目表外项目;②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等各种性质的费用。
3.企业销售商品时,应按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在当期直接确认为销售收入。增值税实行从价计税时,应将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再按规定计算增值税。换算的公式为:
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不含税销售收入是指实际收到的价款中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价外费用。
1.含税销售收入:是指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缴纳的增值税。
5.不含税销售收入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3.在实际业务中,需要根据合同标的物的不同分别采用两种计价方法:
(1)如果合同的标的物是机器设备、房屋等不动产,应当采用“不含税价”计价。因为这些设备、房屋在购入时已经包含了增值税,所以其计价方法是:
①对于生产机器设备、房屋等不动产,在销售时按“含税价”计算增值税;
②对于采购生产机器设备、房屋等不动产所支付的价款,可以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部分也不允许抵扣,即“价税分离”。
因为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计价方法不一样,前者是以其原值作为计税基础,后者则是以计税金额作为计税基础。所以,应分别采用“不含税价”和“含税价”来计算增值税。
(3)如果合同的标的物是其他商品或服务,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不需要区分含税与不含税的区别。
(4)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增值税价格的具体计算方法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
①按销售方提供的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实际收取的价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价款和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额标准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举例:甲公司2018年12月1日销售一批货物,价格为10万元,产品质量合格,已向购货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了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各一份,该批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10万元/1.1317%)+(10万元/1.1311%)=10.6万元
5.企业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它是增值税计算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例如,某企业本月销售货物100万元,同时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0万元,销售服务20万元,其他服务3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100万元×13%=13万元。如果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为13万元,那么该企业本月不含税销售金额为13万元。
由于本企业发生了不含税销售行为,而不能在销项税额中扣除其已纳的不含税销售金额,因此,不能对销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那么该企业应如何计算其本月应纳增值税呢?对于本企业发生的不含税销售行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6.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7.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8.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况:
(1)如果该固定资产的购买方不是试点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以普通发票开具。
含税金额和不含税金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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