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无实体地址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以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
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明确,电商经营者是指在网上从事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以下称网上经营)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从事网上经营的自然人,是指在网上从事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的自然人,以及在网上从事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现场销售(加工)产品的自然人。
《意见》同时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可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其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一、《意见》中明确了哪些登记方式?
《意见》同时明确,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经营活动的,按照其实际经营活动确定其营业执照登记类型。
《意见》强调,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将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种类、服务范围、价格和收费方式等信息)作为办理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对线下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网上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其线下经营场所地址依法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该规定是对线上线下法律规定的衔接和融合,是对市场监管部门现行做法的坚持和继承。
二、《意见》对住所登记做了哪些规定?
网络经营场所是指通过互联网从事商品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住宅、网络交易平台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
允许将住宅作为住所登记,但应依法取得许可。申请在住宅设立网上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需提供住所证明,即经该住宅产权人同意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个体工商户以网络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应同时将该网络经营场所向社会公示。
三、住所与经营场所如何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因此,以电子商务平台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其住所是指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以线下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其住所是指实际开展网络经营活动的网络经营场所。
四、申请人如何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人填报电子商务平台名称时,应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申报,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填写申请人地址时,应准确填写申请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实际经营地所在的县(市、区)及以上地址。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时,应如实申报本人身份信息。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时,可参照《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服务规范》填报相关信息。
申请人在“住所(经营场所)”一栏选择“广东省内住所(经营场所)”。
电商无实体地址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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