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是否需要补全注册资金?
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依据,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公司全部资产为实收资本,注册资本不是实收资本,而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注册资本有两种缴纳方式,一种是在公司成立之初就以货币方式出资,比如注册资金10万元;另一种则是在公司成立之后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
公司注册资金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不是实缴资本。所以公司注销时,是否需要补全注册资金,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股东认缴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了,那么就不需要再补全注册资金了;如果股东认缴的注册资金没有到位的,那么就需要补全注册资金。
那么以下这些情况下需要补全注册资金:
1、注册资金不足
公司注册时,股东认缴的注册资金如果不足,或者没有实缴到位的,那么在注销公司的时候就需要补全注册资金。如果股东认缴注册资金没有实缴到位,那么股东应当在认缴期限届满前缴纳认缴的注册资金;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规定的,按照章程规定履行;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由公司清算组补齐。
如果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到了,但是因为没有缴纳到位而导致实收资本不足的,那么就需要缴纳补足实缴差额部分;如果是公司章程对此有规定的,那么由股东会决议是否补足差额部分;如果是股东认缴期限到了但没有缴纳到位而导致实收资本不足的,那么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补足差额部分;
2、没有达到注册资金规定的出资时间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实缴时间做了严格的规定,当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亏损,无法继续支付到期债务时,就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否则就构成违法行为。比如:公司经营过程中亏损严重,无法继续支付到期债务。如果股东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导致公司无法注销,则属于违法行为。股东承担的责任是公司债务连带责任,即如果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亏损,股东不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导致公司无法注销的,那么公司股东就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规定的是股东的出资义务。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在注册资本时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注册资本本来就是认缴的。所以很多人都在没有实缴注册资金时就把自己的注册资金认缴了下来。所以如果你有这类情况存在的话,那么在注销公司时就需要把自己的注册资金补齐。
3、抽逃注册资金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除公司解散清算或者破产外,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如果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又将注册资金抽逃,股东要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抽逃注册资金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
所以,在注销时,如果没有补全注册资金,是会被工商局列入公司异常名录的。
1.在公司注销前没有补齐注册资金的;
2.在注销时,把以前的投入全部抽逃出去的;
3.把注册资金转为实缴资本后又将其转出的;
4.股东或发起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或利用关联交易等方式将其出资转出的。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而使公司财产流失的行为。
注销公司是否需要补全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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