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旧账太乱可以重新建账吗?
一、新账会计处理方式
1、根据企业自身的业务性质和经营特点,合理设置总账和明细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并在相关的会计科目中设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账户。
2、根据会计准则,在新旧账衔接期间,对旧账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新旧账中的有关账户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企业在特定时间内发生的经济业务。
3、根据新旧账衔接期间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账务进行调整。包括:
(1)货币资金: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应收款项: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入账;
(3)应交税费: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包括应交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
(4)其他应收款: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包括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等;
4、一般账务处理和特殊账务处理
(1)一般账务处理方式:
1)清理旧账
企业在新旧会计制度下,应对旧账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清理。旧账包括以下内容:
(1)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包括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
(3)各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各项财产的账面价值和资产减值准备;
(5)会计期间损益类科目的余额。根据清理结果,如有需要调整的事项,应按规定调整有关科目;
(6)其他需要调整的事项。
企业应当将清理出的债权、债务进行重分类,并将重分类后的结果填入新旧会计制度中有关资产类、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借方或者贷方。
2)清理旧账,对账销案存,整理旧账资料
二、旧账的处理
(1)旧账的清理与销案工作
(2)根据旧账清理的结果,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旧账中有关科目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内容填写到新的会计科目和总账、明细账及有关附表中。
三、旧账资料整理
1、有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资料的整理。
2、根据相关资料,认真整理旧账中形成的各种会计账簿和总账、明细账。
3、按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旧账中形成的其他有关会计账簿和总账、明细账进行整理和复核。
4、编制新帐期初余额调节表。
5、根据新帐期初余额调节表,认真核对旧账相关科目,找出差异原因,填列《调整事项明细表》(见附表一),并在《调整事项明细表》上填写说明和调整意见。填列《调整事项明细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编制《调整事项明细表》时,应认真核对每一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并在附表一“其他”栏内填写说明;
2)对于调整事项发生额较大的科目,应在“主要原因”栏内详细说明情况。
四、新旧旧账衔接完毕后的账务处理
(1)对旧账相关科目进行总括,按照新准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下增设“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3)整理旧账资料
二、新旧账衔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在新账会计处理过程中,会计科目的设置应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可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设置账户。同时,在做账时要保持账簿记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在新旧会计处理过程中,对与企业业务相关的原始凭证及资料需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新账会计处理过程中,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和账簿等要认真进行核对和清理,避免因账簿记录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财务报表不准确。
3、在新账会计处理过程中,要注意对各种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账户进行认真核对,确保会计科目设置正确,账目清晰完整。
4、在新账会计处理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各项收入及费用账户的金额与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账户金额的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4)准备新旧账资料
1、新旧账之间存在的差异,应认真进行分析,确定差异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账务进行调整。
2、如果有涉及到以前年度的事项需要调整,应当先对以前年度的账务进行处理,并按新规定处理;
3、对于由于新旧账核算范围不同产生的差异,应通过新账与以前年度报表之间的对应关系,明确新账中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账户余额与以前年度报表数字之间的对应关系。
1、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等;
2、应收款项:合同应收账款等;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5、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等。
三、新账建账的重点:
1.正确划分新账与旧账;
2.正确确定新旧账之间的衔接时间;
3.正确核算和反映各相关账户的余额;
4.正确划分新旧科目之间的业务,防止混淆,确保新旧科目之间准确衔接;
5.正确设置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如果发现账目不清,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处理。
5)检查
二、做好账务衔接工作
1、对以前年度的账务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将新旧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并做好新账的总账、明细账及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和明细账,并进行准确登记,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楚、日清月结;
3、根据新旧账务衔接工作需要,调整有关账户的记账方向和金额,并进行账务处理;
4、新账会计科目的使用必须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5、对于无法调整和修改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由原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认可。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清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清查并编制清查报告。
6、对于需要调整和修改的科目及金额,应重新进行登记和复核。
6)处理
①一般账务处理方式下,如果原旧账中有未入账的资产或负债,应当将原旧账的账面价值转入新账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③新账中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按照“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方余额为负数,表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中出现了差错,应调增;
③对不涉及帐务处理或不影响会计报表准确性的账务调整。
④如果有应收款项(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或其他应收款,应在新账中一并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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