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的要求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法人。在我国,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公司有以下区别:
一、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而有限公司是由两个以上股东投资,财产为公司所有。
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而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个人独资企业是自然人投资,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而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投资者必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而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五、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初期所缴纳的税金是投资人个人所有,而有限公司在经营初期所缴纳的税金则是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投资人)个人所有。
六、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有限公司必须要有总部,总部和分支机构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七、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金要求,而有限公司则有最低注册资金要求。
一、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股东认缴,不需要进行验资,但是公司成立时必须有足额的注册资本。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以外,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登记。
4、《公司法》第36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二、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股东出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可以分期出资。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股东有缴纳出资的义务。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三、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法律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四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独立的企业形式存在于我国经济生活之中。
个人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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