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申报操作说明!
一、申报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起,未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示。在此期间未年报的企业,可以在2019年6月30日前补报上一年度的年报。)
二、申报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2.注册完成后,如有修改,请使用最新版本营业执照进行修改;
3.年报数据成功提交后,在公示系统查询数据状态为“已年报”时,表示已经申报成功。请保持该状态至少30天。
一、登录方式
第一步:首先,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然后点击“新用户注册”,再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等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照片(请务必上传电子营业执照),点击“提交”。
第二步:进入“企业信息填报”界面后,首先点击“新增填报用户”,选择您的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和经营范围。然后点击“提交”。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进入公示系统首页,点击“年度报告填写”按钮。按照页面提示依次填写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并保存后,完成企业年度报告的填报。
二、登录后系统
1.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出现如图所示的界面。
2.点击“登录”按钮,输入企业的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如图所示的界面。
3.进入公示系统界面后,选择需要进行年报的企业名称和登录密码,点击“确认”按钮。
4.返回企业信息填报页面,确认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信息与填报信息一致后点击“提交”按钮。
5.公示系统显示的年报数据就是企业报送年报的结果。
三、年报填写
企业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错误或者虚假信息,将由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可以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也可以到登记机关报送纸质报告。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对外投资信息、电子邮件地址及联系方式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等。其中,对外投资信息包括对外投资的股权比例和投资时间等。
四、提交后注意事项
2.请您在公示系统中填写联系方式,以方便接收政府部门的信用监管工作。
3.如果企业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的,请先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再重新进行公示。
4.若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限报送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也应当在本年度年底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移出。
五、年报信息更改
若企业在公示系统查询到年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如营业执照信息、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请联系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年报信息更正。企业需先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年报信息更正。变更完成后,到所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修改年报的书面材料。
企业年报申报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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