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分录是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难点,也是困扰会计人员的一个大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的会计人员对这个问题难以掌握,具体表现在对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分录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企业是将其直接冲销掉,有的企业则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并在以后年度计提。本文以案例形式进行分析,对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分录进行探讨。
案例:甲公司2014年11月向某客户A销售一批商品,客户A同意信用期三个月,货款已支付完毕。公司于2014年12月收回该批货物。甲公司收到该批货物后,按合同约定全部提取了坏账准备,但在2014年12月末甲公司发现该批货物还有部分货款没有收回。
一、甲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
甲公司与客户A之间的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收到货款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客户A。甲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将该批货物按合同约定全部提取坏账准备。虽然甲公司已经提取了坏账准备,但是该批货物仍然有部分货款没有收回,而且该笔货款的金额占应收账款的比例较大,因此,甲公司认为应将该笔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二、会计分录
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就发生了坏账准备转回,这种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分录是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的会计分录。由于这种坏账准备转回发生在应收账款收回之后,因此不需要对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所以在实务中,企业一般都不做调整,只作账务处理。
当发现应收账款还有部分未收回时,如果要对应收账款进行调整,应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呢?
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即直接冲销和计提坏账准备。
三、相关的账务处理
坏账准备转回是一种会计差错,其实质是对以前年度未确认的坏账损失,通过“坏账准备”账户进行调整,在以后年度确认为坏账损失。对于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会计人员在确认该款项时不应再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是按照期末实际余额冲销。对于尚未确认的坏账损失,会计人员在确认该款项时应同时做两件事情:一是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应确认的坏账损失金额;二是按原估计的坏账损失金额,将这部分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经确认的应收账款的转回,会计人员在编制报表时应根据新的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分录如下:
四、相关思考
1.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分录看似简单,实际操作中却有很大的难度。这一点可以从案例中看出,甲公司在2014年12月末发现还有部分货款没有收回,但是当时的情况是合同规定客户支付了全部货款,并同意信用期三个月,这说明该客户已经在合同中得到了部分的认可。所以甲公司不能直接冲销坏账准备,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2.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在会计上要经过比较严格的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都存在着计提坏账准备时不履行相应程序、随意计提和转回的现象。这不仅是对相关规定的不重视,而且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所以企业应当重视坏账准备计提和转回的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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