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商营业执照要求有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外国投资者可以投资下列企业: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
(2)申请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外国投资者从事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相关前置审批条件。
4、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代表机构或者拥有权益,或者已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参加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活动的,还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该项目设立条件所规定的相关前置审批条件。
5、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从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的项目。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报经批准。
一、营业执照
1、办理外商营业执照首先要准备好营业执照的办理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由投资者所在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提供的企业设立证明、企业章程以及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等;
(2)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并提交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涉及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表;
(7)投资各方经公证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委托事项材料;
(8)外商投资企业章程草案,并经其母公司公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进出口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出口商品应当经商检机构检验。未经商检机构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凡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证》后,方可在国家规定的口岸对外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国家对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实行配额管理的商品,以及其他需要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应当向国务院出口配额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许可证”。凡从事上述规定范围内商品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持有《进出口许可证》。
三、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时,公司的名字一定要注册,因为这是公司的名片,一个好的商标名字能给公司带来很多好处,也能为公司省下不少钱。
一般可以用英文或中文命名,但是要注意这些名字不能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文字。商标申请通过后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但是没有正式的营业执照是不能经营的。而营业执照上只能有公司的名称,所以一个公司想要合法经营就要注册公司的名称,否则是不允许经营的。个体户注册就不一样了,个体户没有自己的名字,但是个体户可以注册商标,如果是自己的名字商标的话,那么就需要去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了。个体户只能用英文或中文名称,可以用字母组成;而公司则可以用中文和英文组成。
办理外商营业执照要求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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