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终汇算清缴要点你清楚吗?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企业每一年度终了后的年度纳税申报工作,是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数据,确认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过程。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是对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上一年度各类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进行确认;
2.对上一年度各项税务扣除进行确认;
4.对上一年度发生的其他涉税事项进行确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税法与会计核算有机结合的重要环节,是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的重要保障,也是税务机关实施纳税检查的主要依据。
一、办理时间
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企业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填报附表4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调整事项和《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调整事项,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必须在年度终了后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应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规定计算的税额办理汇算清缴。
二、办理地点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在其机构所在地、居住地或者被投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网上办税平台)办理。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汇算清缴,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汇算清缴申报工作,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期限结束前可以根据纳税人申报情况调整其应补(退)税款,但不能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汇算清缴期限。
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也可以选择在年度终了后六个月内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三、办理要求
1.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
2.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按照税收规定如实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并对所提供的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收规定如实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准确、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四、申报内容
1.纳税人基本情况表
2.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包括主表、附表)
4.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情况等纳税调整情况报告表
5.特殊事项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有关资料
五、申报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其他资料。
其中,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其他资料包括: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材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