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收购和股权转让根本区别是什么?
兼并收购和股权转让都是企业并购的常见形式,一般情况下,兼并收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但不改变合并后公司的法人地位。股权转让是指一个企业(股东)以一定的价格转让自己在某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从法律关系上看,兼并收购是股权转让行为,而股权转让是企业(股东)之间的行为;从法律后果上看,兼并收购是购买资产行为,而股权转让则不属于收购资产行为。从经济效果上看,兼并收购的经济效果表现在合并后公司股东获得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股权转让的经济效果表现在购买资产的经济效果上。
一、兼并收购的含义
兼并收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兼并收购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吸收合并,即一个公司吸收另一个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另一种是新设合并,即一个公司与它的子公司合并成为一家新公司。
兼并收购可以发生在一家或数家公司之间。在这里,被兼并方称为目标公司;接受兼并方称为被收购方。兼并和收购可以发生在同一个企业内部,也可以发生在不同企业之间。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实体的法律行为;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获得对该企业控制的法律行为。
二、股权转让的含义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权出让人完全退出该公司,公司注销其股东名册;二是股权出让人仅以其出资额度为限,不再对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看,股权转让既可以在股东内部进行,也可以在股东之间进行。前者如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将股份出让给他人;后者如通过拍卖或协议方式出让股份。当然,股权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且转让价格应以评估或拍卖的方式确定。股权转让是股东权利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其与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相联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结果。
三、兼并收购与股权转让的法律区别
1、兼并收购的主体是兼并收购双方当事人,股权转让的主体是转让方和受让方。
2、兼并收购的结果是兼并收购双方公司变为一个公司,即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结果是股权发生转移,目标公司的股东发生变化,即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的新股东。
3、兼并收购可以产生新的公司,即一个企业兼并另一个企业,而股权转让只发生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变动,不会产生新的公司。
4、兼并收购可以对目标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而股权转让对目标公司一般没有影响。
四、并购重组的主要形式
1、按企业的控股方式和形式,并购重组分为:协议转让、要约收购和协议兼并。
2、按资产是否发生转移,并购重组可分为:资产转移型并购、股权转让型并购。
3、按企业的合并形式,并购重组可分为:吸收合并(又称新设合并)、新设兼并(又称购买合并)、控股合并(又称吸收控股)和控股不合并四种方式。
4、按企业产权的具体分布,并购重组可分为:国有产权的收购和国有产权的划转两种。
5、按企业的经营性质,并购重组可分为:
兼并收购和股权转让根本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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