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卖废品给个人怎么开票
个人给单位废品收购,只开发票,不开票的话,公司没有进项税,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一、个人卖废品,可以开什么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因此,个人出售废品,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销售货物并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以下简称“销售单位”)通过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开具发票”范围,应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二、开什么发票比较合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1.行政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且所得属于经营活动的;
3.个人提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收入扣除必要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业务招待费,不超过营业额的5%,可以税前扣除。
三、个人卖废品开的发票能抵扣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四、如何判断废品的价值
废品价值的判断,不仅与废品本身的质量和新旧有关,还与废品的市场价格有很大关系。在具体的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判断:
1、参考市场价格。如,当地市场的废纸回收价格。根据废品收购的市场行情来确定废品价格。
2、参考商品本身的价格。如,一些新旧程度较高、质量较好的商品,其回收价格也相对较高。
如,一些同类产品的回收价格。
4、参考同类产品在当地市场上销售情况。如,一些新旧程度较低、质量较差的商品,在当地市场上销售情况并不理想,这样的商品就不具有很大的回收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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