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现代服务业应税服务范围有哪些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现代服务业中的现代物流、研发和技术服务等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执行。
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2.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信息系统和软件开发、维护等,但不包括系统集成。
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和创意设计活动等。
4.租赁业务:是指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土地使用者,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者价款的行为。
5.鉴证咨询业务:是指具有中介性质的鉴证和咨询业务。鉴证是指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进行审核和判断并提供证明的活动;咨询是指提供信息、建议、策划、顾问等项活动。鉴证咨询业务不包括会计业务和审计业务。
6.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业务等。
(1)现代物流服务
现代物流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系统优化、整合物流资源,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物流辅助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2)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是指就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过程提供的服务。包括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培训服务和其他技术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一种,是指单位或个人通过与能源管理机构签订节能协议或合同,对用能单位或个人的能源利用情况进行优化、控制和调整的行为。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现代物流范畴。
(3)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是指对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和弘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和传承,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活化利用,对现代传媒和网络信息技术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的应用进行开发等业务活动。
包括文学艺术、科学研究、影视节目、书籍、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创作和传播。包括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书画院等收藏文物和艺术品,以及创作文物和艺术品的博物馆和书画院等收藏艺术品的场所。
(4)租赁服务
①出租不动产。
②融资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是指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及其他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包括金融租赁公司购买固定资产、设备等货物并改变其用途用于销售的业务活动。其中,以资金融通为目的的融资行为,不属于租赁服务。
③其他租赁服务,是指除不动产租赁之外的其他各种租赁服务。
(5)鉴证咨询服务
纳税人提供的税收鉴证咨询服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税务事项代理;税务审计;税务顾问;税务咨询(包括会计咨询、管理咨询、经济咨询、技术咨询);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企业清算;法律事务。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服务,包括鉴证业务和咨询业务。其中,鉴证业务,是指具有专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为经济活动提供事实依据并出具报告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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