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税利息怎么做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税款缓税利息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的规定,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可以申请办理一次缓税利息,缓税利息按计征、征收和缴纳税款的千分之一计征。申请办理缓税利息时,纳税义务人应向海关提供下列资料:
(一)《缓税利息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申请办理缓税利息手续时,应将以下材料同时送交海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税款缓税利息表》(以下简称《缓税利息表》);
2.税款延期缴纳的相关情况说明;
3.企业申请办理缓税利息手续时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义务人在办理缓税利息手续时,应当将有关资料按月提交海关,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纳税义务人在进口货物实际到港前缴清税款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以下材料:
纳税义务人缴纳缓税利息后,应当向海关办理税款延期手续,并自税款延期之日起3年内向主管海关办理缓税手续。
1.计算
缓税利息是指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税款总金额按照缓税利息表中所列的数据计算得到的税款。根据《缓税利息表》,计算公式为:
税款总金额=(海关完税价格+关税)×千分之一×缓税利息。
《缓税利息表》中的数据是按照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和关税计算出来的。在计算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完税价格和关税均为不含税价格,一般按照 CIF价计算,即按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和关税。
如果不含税价格中有进口料件、进口设备、进口料件与货物一同进口,则不应扣除相关费用。
2.做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0号)的规定,企业办理缓税利息手续时,应先将应缴纳的税款计入“应交税费—缓税利息”科目,然后将此科目结转到“应交税费—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下,最后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下结转到“减免税款”科目。
例如:某企业2016年7月1日办理了缓税利息手续,并将应缴纳的税款计入“应交税费—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的缓税利息为:
3.申报
纳税义务人申请办理缓税利息手续时,应当提交《缓税利息表》和《海关认为必要时提交的其他资料》(一式三份)。
(二)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纳税义务人应在有关单证齐全后,向主管海关提交进口货物报关单、税款缴款书以及相应的《缓税利息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短少或者发生其他原因需要补报的,纳税义务人还应提交海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主管海关按照上述规定对有关单证进行审核后,决定是否同意缓税利息缓缴申请。
4.缴纳税款
纳税义务人向主管海关缴纳税款,应当向海关提交《缓税利息表》。
1.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其随附单证(复印件)。
3.完税价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有关单据等;
纳税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向主管海关办理缓税手续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
缓税利息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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