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不经营了是否需要注销?
大家好,我是北京盛唐恒泰财税。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所以,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注销登记。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的个体户会被纳入“异常经营名单”:
1、该个体户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2、存在涉及税务部门举报投诉的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3、工商部门发现其经营异常或存在吊销未注销情况;
4、存在涉税违法行为且未处理;
5、属于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情形;
6、工商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其存在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
所以,如果不想继续经营,也可以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
一、个体户注销流程
1、注销登记: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先办理税务注销,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然后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2、提交资料:带齐上述资料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3、领取执照:提交材料后,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到注册地工商局领取。
4、清税证明:到地税部门领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二、办理时间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申请注销;
2、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注销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坏的,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并提出遗失声明。
4、个体工商户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登记机关的,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5、个体工商户跨原注册地工商部门管辖区域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注销登记。
三、注册费用
1、个人注册: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等材料;
3、注册资金:根据当地工商局的规定,个体户注册资金是可以是10万、30万,但是如果超出了经营范围,那么就需要在注册时进行注册资金的认缴,也就是说注册资金的金额是多少就要缴纳多少。
4、相关费用:在办理完营业执照后,个体户的相关费用会包含在营业执照上的费用中,一般是几十元钱。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有关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解散、破产的文件。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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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帮助!
个体户不经营了是否需要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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