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怎么办理?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职业介绍、人员招聘等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服务的一种许可证,也是现在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必备证件。
首先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才市场进行申请,然后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注意: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分为A证和B证两种。
A证主要是针对人才市场开展的业务,B证则是针对企业开展的业务。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审批-发放证件,一般在一到三个月左右。
一、提交材料
1、填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当地人才市场提供);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办公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只需提交一份)。
8、有健全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
二、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核
审核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携带申请书原件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申请表》到受理窗口领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申请表》,同时按照要求填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登记表》,提交相应材料。审核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四、审批
1.材料受理: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将材料退回至申请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审核: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3.组织调查: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及申请人的陈述、证明等进行调查核实。
4.组织审批: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办法》规定进行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可与申请人协商一致后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变更。
五、发证
办理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两种方式:
1.到所在地人才市场办理,领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
2.直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进行申请,提交材料并递交审批。
3.通过审批后,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在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15日内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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