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资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外资企业越来越多,那么外资企业在我国的注册登记需要哪些资料呢?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办理外资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投资者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由投资者签署的外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外资公司章程(外文文本);
5、外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外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投资总额不超过两亿美元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审批。外方投资者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方投资者为机构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尚未办理的,还需提交企业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的说明。
一、外国投资者申请登记注册所需材料
2、外资公司股东会决议;
3、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6、载明代理内容的书面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意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上下载)。
二、外资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章程;
4、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及简历;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需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7、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投资合同(章程),外国投资者应提交当地主管当局签署的批准证书和文件,中国投资者应提交中国主管当局出具的批准证书和文件(如有)。
三、注册登记手续
1、提交申请书,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等。
2、审批机关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3、批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登记的公司需要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局办理。
5、公司登记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6、公司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有的地方规定20天)。
7、在外资公司注册后的3个月内,还要到当地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
8、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要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审批。
四、外资公司注销流程
1、准备好注销的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
2、去工商局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3、到国税局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连同资料提交至国税局。
4、国税局审核完毕后,会出具一张“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带着这张通知书,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6、带着上述材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手续。
7、如果有社保账户,则需办理社保注销手续。
8、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注销手续。
9、去银行注销公司的基本户等账户,银行会出具销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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