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选择一般纳税人登记。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是一项复杂的税务登记制度,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纳税人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网上办理,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2、选择进入“办税事项”-“税务登记”;
3、选择进入“登记信息确认及变更”;
4、选择进入“新增纳税人”;
5、根据需要填写的信息,确认后提交即可。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有两种情形: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六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个体工商户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转登记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上述一般纳税人,包括:按照规定可以选择转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包括新设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适用范围
1.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2.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
四、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并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已办理过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1)《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其他资料。上述资料一式两份,纳税人留存备查。
五、其他事项
(三)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
什么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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