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需要了解哪些事项?
外贸企业需要办理出口退税,都有哪些事项?
在我国,出口退税主要是指外贸企业将本企业生产的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向外商销售,在收取货款的同时,退还其已缴纳的产品的增值税额。在办理出口退税前,外贸企业需要首先确定适用何种类型的出口退税政策。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免抵退税和免退税政策以及委托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出口等货物,应按规定开具或取得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企业办理出口退税需准备如下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一般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认证后,应当将认证结果及时传递给受票方。受票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办税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外贸企业根据受票方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填开,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或者申请出口退税。
如果外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需要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相关数据的勾选,并上传《信息表》后才能办理出口退税。
2.报关单
在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前,应首先对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审核。在我国,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外贸企业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后,海关放行货物的凭证。按照规定,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由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组成。其中,电子数据报关单上应当包括:进出口单位、收货单位、装运单位、运输单位、报关单位等内容;纸质报关单应当包括:发票信息(与电子数据一致)、装运信息(与电子数据一致)、运输工具名称及型号(与电子数据一致)等内容。在出口退税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会对报关单信息进行审核,其中包括对出口企业是否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退运如何核销等情况进行核对。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向出口企业开具的用于证明其已办理收汇手续的凭证。在我国,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根据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根据《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所列收汇日期、外汇收支情况、海关核销情况等出具《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收汇核销单”)。外贸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需按规定在每笔收汇核销单上注明“已收汇”字样,并加盖“出口退(免)税专用章”。对于不具备条件自行办理收汇的外贸企业,也可委托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结汇待售业务的银行代办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