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中低工薪阶层成最大获利者
11月15日,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中国财政》杂志上撰文,指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具体办法,并适时提出具体方案。
这是今年以来,财政部第四次就个税改革问题发声。
据21世纪经济报道,11月15日,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82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而10月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
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消息,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是对中低收入阶层的一种照顾。
在他看来,“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的做法,是“对中低收入阶层的一种照顾”。
“提高个税起征点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释放消费潜力。”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01.减税规模创历史新高
2017年,我国的减税力度达到了新的高度。当年,我国新增减税降费共计超过2.5万亿元,占 GDP的比重超过了3%。2018年,全国税收总收入为271545亿元,而同期 GDP总量约为90万亿元。减税降费的规模已占当年 GDP总量的10.8%。
今年,我国的减税降费再次创下历史新高。
财政部部长刘昆日前在《求是》杂志上撰文称,今年以来,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834亿元,其中减税12598亿元,新增社保费降费4179亿元。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已扣减出口退税)156639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国内增值税72634亿元、进口货物增值税8659亿元、消费税8137亿元。
02.以提高中低收入阶层收入为目标
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文章中指出,“提高个税起征点”这一表述并不意味着是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要考虑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适时提出具体方案。
杨志勇认为,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国家发展的整体战略看,此次个税改革的目标是提高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
刘尚希认为,以提高中低收入阶层收入为目标,不是以促进高收入阶层消费为目标,而是更多地考虑通过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来扩大中等收入阶层规模,让中等收入阶层有更多机会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这一问题,不同学者有不同看法。目前在我国谈‘提高’还为时尚早,但此次财政部再次强调‘适时提出具体方案’的表态还是比较积极的。”刘尚希说。
03.改革前“起征点”高于“工资”
资料显示,我国个税主要由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等5大类所得税目构成。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收入来源。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的“起征点”高于工资薪金所得。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劳务报酬收入达4.2万亿元,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43.2%;而工资薪金收入达6.3万亿元,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51.3%。
因此,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也被视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个税征收过重问题的重要方式。
杨志勇向记者表示,此次提高“起征点”是符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做法。他认为,中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之中,经济增长动能转换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还需要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