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少?
“注册资本”,又称“出资额”,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为承担有限责任而在公司注册资本之外所认缴的出资额。
也就是说,当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之后,其承担的有限责任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公司实缴注册资本越高,那么在发生债务纠纷时,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此可见,法律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着严格要求,一般情况下都会高于最低限额。
一、注册资本越高,其风险也就越大
也就是说,在认缴制下,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自由选择注册资本的高低,而不需要提前进行实缴出资。而公司如果想要进行增资,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即可。
但实际上,在现实情况中,很多公司股东为了节省注册资本、提高公司实力、获得更多资源等目的,会选择在公司注册时将注册资本的高低作为增资的条件之一。这样一来,股东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便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所以说,股东在选择注册资本时不能只关注注册资本的大小,而应该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做出决定。
二、认缴不代表不缴
在公司注册资本没有实缴到位的情况下,该股东可以与公司约定时间内完成实缴,这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注册资本没有实缴到位,但只要股东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认缴出资,并将款项存入银行账户,该股东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当然了,在这里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如果股东未完成认缴出资的义务,其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等法律文件也会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所以说,注册资本虽然不是越多越好,但是也不能过少。
三、注册资本代表的是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能力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股东认缴的,但是最终还是需要由公司来承担的。如果说公司实缴注册资本越高,那么股东的责任就越小,那股东不就可以无责了吗?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因为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基础是其拥有自己独立完整的财产,而独立完整的财产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就可以作为破产财产参与分配。因此,即使公司没有实际出资,也必须以其独立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综上:从风险控制角度看,注册资本过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股东承担风险的能力,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建议各位创业者在注册资本方面应量力而行。在公司注册资本之外,还应考虑其他方面因素,如:行业属性、经营模式、业务性质、管理层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