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创新型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了鼓励科技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支持和促进科技创新税前扣除的公告》(2019年第60号)(以下简称《公告》),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一、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二、企业申请条件
1.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结果应为“科技”等级。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可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下载。受理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区]生产建设兵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有关具体事宜,可向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咨询。
四、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等材料。
(二)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不符合条件的将其推送至科技管理部门。
五、相关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6、《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