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有限公司的步骤是什么?公司不想经营了要注销吗?
公司注册完了,如果不想经营了,也不一定就需要注销的,公司正常经营的话也可以进行注销。
公司如果不想经营了,需要进行注销。
首先就是要成立清算组,去登报公告,然后在清算小组成员组成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宣告公司解散,清算结束后才能进行注销。
如果想要不注销也可以的。
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一、公司股东应当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决议,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作出的撤销公司决议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人民法院对此分别作出的判决、裁定,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上述决定而导致公司解散,应当在该决定被依法撤销或者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3、如果不想注销了,也可以成立一个清算小组。把之前做的帐务清算一下,把债权债务清理清楚之后再去注销公司。但是在清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
二、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四、《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四、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