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中小企业的资金补贴政策是什么?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该《意见》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直接支持中小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
中央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开拓市场。具体包括:
(1)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支持资金: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各地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对获得国家级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的中小企业给予奖补。
(2)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各地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2、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的政策
(1)加大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力度,释放的资金全部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2)完善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3)增加支小再贷款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
(4)完善再贴现业务品种,扩大重点领域支小再贷款投放规模。
3、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
1、落实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政策;
3、落实国家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落实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5、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等“六税两费”;
6、落实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7、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8、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制度,简化认定程序,缩短认定时间,强化服务指导;
9、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4、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政策
《意见》要求,金融机构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积极开发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改进内部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信贷审批效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平均不超过当年新增担保业务规模的1%给予补助;引导地方政府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各地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5、促进创业创新的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服务机构,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专业化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2)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推动完善创业创新政策,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3)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实施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改造。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继续实施和完善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