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有限合伙企业不设股东会,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采取认缴制,所以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及所需资料如下:
1、提交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全体股东身份证明;
4、全体股东出资情况说明;
5、经营范围;
6、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一、提交申请书
1、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
3、公司章程(原件1份);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法人企业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验原件);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营范围中有属于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主选择使用的经营范围的,可以提交《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合伙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百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其全部财产,分别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三、全体股东身份证明
1、自然人: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②户口薄复印件(A4纸)。
2、法人: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③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的证明文件。
5、外商投资企业: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③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