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常见的三种类型有哪些?
专利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分为三种类型,即:
1.产品类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工业应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也可以是一种新的产品,还可以是对现有产品进行再加工。
2.方法类专利:是指对用某种物质处理某种产品或用某种方法获得的产品、方法或者用这种方法直接获得的新的方法。
动物类专利包括家畜家禽和野生动植物。
发明专利又称工业产权,它是指工业上应用法律上规定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创造出来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和创造性,并有实用性的产品。专利申请必须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及授权等程序,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或者存在某些瑕疵而不能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的,将被视为未提出。
在受理阶段申请人应缴纳申请费。在缴纳申请费时应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发的“专用收据”,证明已缴纳的申请费。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费用,超过规定期限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专利局将不予受理。根据《专利法》规定,申请人应按规定的顺序缴纳专利费用。
申请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2)初步审查阶段
①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初审: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首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申请文件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说明书是否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简要地限定了保护范围;附图是否清楚、完整。初步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
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审: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审查其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属于本法保护范围的,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公布阶段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予以公开,一般要经过三个月至半年时间。经实质审查合格的,即行公布,申请人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撤回申请;经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专利法规定的优先权,可以在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于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届满前缴纳费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如果该申请是属于上述优先权所规定的范围,则应当立即予以公布。
(4)实质审查阶段
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人需要提供各种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等。这些文件由审查员收到专利申请后开始审核,如果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则进入下一步。如果有不符合的地方,就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必要时专利局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通知或意见所提出的各种理由和证据进行答辩。
通过实质审查,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然后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缴纳费用,则该专利权视为放弃而不能获得专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