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还能继续使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由此可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可进行正常经营活动,但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
一、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依法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有清算事由时,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而不是未成立清算组之前股东自行清算。
3.对于企业而言,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不能仅因没有接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就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进行清算即注销的,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各类专业中介机构因违法违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后,擅自继续从事相关业务活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于因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并注销登记的单位,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注销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注销会有什么后果?《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