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册股东类型有哪几种方式?
股东是指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股东出资可以是现金出资,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
股东的出资形式分为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两大类。
货币出资,又称“实缴注册资本”,是指以货币资金实际投入公司后,股东在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缴付的注册资本。
实物出资,又称“认缴注册资本”,是指以实物或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时,以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股东应当将其作价交公司登记机关查核后在公司章程中记载或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议决议等证明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时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办理权属转移手续。
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将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中规定价额的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注册资本不能随意变更,变更时需要提交股东会决议等证明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股东认缴,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主要特征是:公司资本由全体股东认缴出资,并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在一定比例以上缴纳股本金;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只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由股东构成的集合体,其全部资本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公司破产时,债权人只能向控股股东或董事等高管主张债权。
三、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四、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种。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以外币出资,在中国境内不得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五、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计入该家庭共有财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