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注册所需条件及步骤
股份公司是指企业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所有股东将其股份授权给他人控制,即由董事会等执行机关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代表全体股东行使职权。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所有股东均按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是现代企业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于:第一,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本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三,股东人数较有限责任公司更加灵活,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一人有限公司最低不少于50人,二人或以上股东不少于30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1)发起人必须缴纳足额的出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目前我国法律对股份公司设立条件作了如下规定: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二、股份发行与转让
股份公司是指以股份作为其资本的企业法人。《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份应当分别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可以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核准。
三、设立登记
1、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公司的,应当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股东缴纳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四、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也是公司登记机关核定公司名称和颁发营业执照的主要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制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还规定了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解决方式等内容。其中,《公司法》第2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