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公司是什么?怎么注册?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企业,它的设立,首先必须要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有限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合伙企业法》规定了设立合伙企业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二是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该书面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企业的名称和住所;(2)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3)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注册资本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万元人民币,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的规模一般较小,因而其注册资本要求相对较低。但是,如果其注册资本过高,就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经营风险和债务负担。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必须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法定实缴资本额以下随时可以缴纳。但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合伙人人数
根据《公司法》第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其中,应当有一个股东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据此可知,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合伙人设立,其中至少有一个合伙人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有限合伙人组成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