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企业出口退税是指出口企业发生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业务,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对尚未申报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货物退还其已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
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流程:
1、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2、企业提供相应资料;
3、税务机关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申报予以受理并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4、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对其申报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或退税。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或退回申报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表》
该表格为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号公告所规定的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必须提供的表格,也是申报增值税的基础。
2、《出口货物退(免)税凭证》及电子信息
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表》;
(3)出口合同(协议)或其他商务合同或协议;
(4)海关报关单据;
(5)出口货物报关单;
(6)出口发票。对于纳税人自开或委托代理报关企业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同时提供委托代理报关企业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的合同、发票、提单等凭证
4、报关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5、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或委托出口合同;
6、属于向海关报关后直接退(免)税的货物,还应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或复印件;
7、属于出口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或收购视同自产货物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或复印件;
4、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出口企业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受托方的报关单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退税额为计算基数);
3、代理出口证明(代办退税专用);
4、代理出口协议;
9、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复印件;
10、不需办理备案登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5、代理报关出口货物的,还应提供代理报关委托书和代理报关协议
6、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外汇核销单及结汇水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及其他普通发票;
7、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提供有关资料;
8、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提供受托加工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