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有什么用?“三证合一”办理流程
三证合一,即指企业登记时,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并入企业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三证合一”是指企业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企业办理开业登记时,应当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执。
一、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到工商局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正、副本,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30天内到税务部门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3、在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后,企业应在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5、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工商部门将企业信息录入工商系统并将企业登记基本情况和营业执照颁发情况通过报纸向社会公告。
二、办理营业执照
1、准备好公司名称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去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3、带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材料,到工商局填写相应表格,交回工商局并领取营业执照。
4、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5、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到公安局指定刻章地点办理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三、办理刻章备案
1.新设企业办理刻章备案时,需要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到辖区公安分局刻章备案窗口申请办理。
2.办理刻章备案需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税务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企业因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尚未核准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从2015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手续的,按以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