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纳税人是指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3)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为国家提供特定公共服务或具有特定功能的组织。
(4)个人。主要包括:1.个体工商户;2.个人独资企业;3.合伙企业;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国际组织及其他机构等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6.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其他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一、纳税人的概念
在我国,纳税人包括下列几种类型:
1.个人。中国公民从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中,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即为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应税所得时,纳税义务人应当自取得应税所得之日起15日内申报和缴纳税款。
2.企业和其他组织。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其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利润规模、从业人数等指标,依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为纳税人。
3.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其他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这些机构和组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
二、纳税人的分类
1.在我国,纳税人可以分为法人纳税人和非法人纳税人。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非法人纳税人是指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2.按其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不同,可以将纳税人分为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两种。纳税义务人是指对特定的应税行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则是指接受应税行为一方支付款项给对方时,对方负有代扣代缴或不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这两类纳税人都是法律意义上的纳税人,具有完全的法律责任,无论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据,只要发生了纳税义务,就必须履行税收义务。
三、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一般纳税人
1.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2.经财政部批准,可以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二、小规模纳税人
1.个体工商户;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3.不能按会计制度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与其住所不在同一县(市)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的。
四、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代纳税人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其具体范围是指:
(1)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
(2)依法代征除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种的税务机关或代征人,如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资源税等税收的代征人。
(3)依法履行其他税收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等。
(4)法律、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如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