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网上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广州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网上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公司变更名称是指:当公司的经营范围或名称需要变更时,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需对企业的名称进行变更,以达到变更经营范围或企业名称的目的。对于广州公司来说,当公司的经营范围或企业名称需要变更时,如果是想要变更自己的名字的话,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的方式进行。因为网上办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方便的,首先我们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工商局进行登记,然后就可以在网上提交材料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企业所需要的材料也会有不同。下面就跟大家介绍一下广州公司变更名称网上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吧。
1、企业名称变更的方式
对于公司名称变更的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先通过网上办理,然后到工商局进行申请登记。这种方式相对来说比较方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名称变更后,没有及时去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话,那么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就会被吊销。
2)直接到工商局去进行办理。这种方式相对来说比较麻烦,但是这种方式办理时间短,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即可。这种方式适用于公司名称变更次数不多、公司名称变更后未及时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
3)通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这种方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而且也很方便。我们只需要把公司名称变更后的材料交给代理机构就可以了。
5)通过网上办理+工商预约上门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办理。
2、网上办理的流程
(1)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资料,然后在网上填写好相关内容,比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等。
(2)在提交之前,还需要通过网上进行核名,之后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就可以了。
(3)核名之后,就会收到一个审核的结果,如果通过了,就可以打印名称核准通知书了。如果不通过的话,则需要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申请。
(4)准备好材料之后,就可以去工商局进行办理了。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审核时间都不一样,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三个工作日左右。
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进行现场办理的,也可以委托别人帮忙办理。在提交资料的时候,还需要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填写。
(6)在提交资料之后,就会收到一个回执单了。如果需要的话,则可以在上面进行签字确认。然后再按照相应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就可以了。
(7)公司名称变更成功后,还需要对公司的经营范围、企业类型等内容进行修改。具体操作为:先登录企业网上登记系统,然后点击“名称变更”按钮;接下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好名称类型(如:企业类型、字号等);然后在此基础上填写相关资料(如:公司名称、行业、注册资本等等);最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8)在办理完成之后,就可以将公司的信息进行提交了。如果是选择了现场办理的话,则需要准备好身份证等材料;如果是选择了网上办理的话,则只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即可。
(9)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的,但如果是特殊情况的话,比如:公司名称发生了变更等情况的话就会延长办理时间。
(10)最后就可以去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了。如果需要纸质版的营业执照的话,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即可。
3、所需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如由公司股东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申请书,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
4)公司章程
5)股东会决议
6)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加盖公章,由股东或发起人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名、加盖公章)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含原企业名称和新企业名称,如需变更登记事项,则同时变更原企业名称和新企业名称中相应的事项;如涉及审批事项,则还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工商注册流程: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材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营业执照出来后,刻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司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原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3.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如由公司股东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申请书,由公司股东签字或盖章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5.原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6.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由公司股东出具);7.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其中外国投资者提交的文件应当经过翻译。
(2)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申请人在登记注册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企业名称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4)企业名称与其他企业或者组织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企业名称不得违反《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关于企业名称组成形式和使用范围的规定,并不得违反《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关于申请材料、程序、期限以及其他管理规定。
(6)申请名称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行业、领域中使用的行政区划或者字号不相同。但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除外。